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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中山公园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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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2021/03/19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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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山公园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中山公园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市中山公园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收入总体情况表

八、支出总体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表

十一、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市中山公园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七、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八、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九、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中山公园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主要从事公园设施与维护管理,公园绿地管理,公园游览与娱乐项目组织管理,植物栽培与养护,科普宣传教育。为市民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武汉市中山公园管理处,是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的二级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编制人数30人,在职实有人数173人

离退休人员35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6 人。
第二部分 市中山公园2021年部门预算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项目支出情况表

表1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表

表11.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表1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3-1.中山公园运行维护及文化建设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3-2.中山公园游乐场运营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市中山公园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36.9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5036.97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3743.16万元,项目支出1293.8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5036.97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743.16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469.8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6.92万元。

3.商品服务支出126.44万元。

(二)项目支出1293.81万元。其中:

1.公园运行维护及文化建设经费993.81万元。

2.公园游乐场运营经费3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43.1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万元3616.72,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46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6.9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26.4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5万元。主要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中山公园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21年收支总预算7843.84万元。比2020年预算9287.35万元减少15.54%,主要是:中山公园改造提升及维修整治项目资金减少。

八、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784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36.97万元,占64.2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806.87万元;占35.78%。

九、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784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937.25万元,占75.69%;项目支出1906.59万元,占24.3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1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632.84万元。货物类3.1万元。服务类629.74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排情况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合计629.74万元。服务类629.74万元。其中:环境卫生服务245.34万元;保安服务237.6万元;园林绿化养护服务146.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占有使用国有资产10507.15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总额为10492.87万元。其中:房屋类账面原值为2526.65万元,面积达13230.21平方米;构筑物类账面原值为1841.24万元;通用设备类账面原值为264.13万元;车辆类账面原值为129.21万元,数量为6辆;专用设备类账面原值为5347.02万元;文物、陈列品账面原值为:0.65万元,家具类账面原值为23.86万元;特种动植物类账面原值为360.11万元。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14.28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预算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设置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个二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和自评结果,维护年度项目2个    1906.59万元,无督促改进一般项目,无调整交叉重复项目,无削减、取消低效、无效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